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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城东片区学校阳光食堂蔬果采购及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城东片区学校阳光食堂蔬果采购及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采购人的城东片区学校食堂所需蔬菜水果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城东片区学校阳光食堂蔬果采购及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NTHH202051(JC18);
三、项目需求:
1.标段1:2020年城东片区学校阳光食堂“蔬菜”采购及配送项目;
2.标段2:2020年城东片区学校阳光食堂“水果”采购及配送项目。
四、项目预算:
1.本项目标段1及标段2无预算。
2.标段1的结算价格不得超出南通市发改委网站市场价格栏中每日公布的主副食品市场平均价。
3.标段2需求产品的结算价格不得超出南通市发改委网站价格栏中通城晒价台内所列各“商超单位”在售的需求产品水果的“正常销售价”。
五、项目服务期:
标段1或标段2合同项下的服务期均为三年(即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订;各标段经营第一个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各标段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期,不再续签合同。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标段1蔬菜”或“标段2水果”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
供应商资格审查条款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第三条第8款规定的内容为准。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八条中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供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对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单位,请于通知日起至磋商评审日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www.chongchuan.gov.cn)、崇川教育网(http://www.ntccjy.com/)通知公告栏”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接收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时间:2020年7月28日下午1时至2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290号崇川区教育体育局3楼大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0年7月28日下午2时整;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290号崇川区教育体育局3楼大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磋商评审。
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后当即开始;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290号崇川区教育体育局3楼小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评标时间:资审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290号崇川区教育体育局3楼小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标段1蔬菜”项目的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450.00元整;本项目“标段2水果”项目的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350.00元整。
十一、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标段1“蔬菜”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的 0.2万元 ;本项目标段2“水果”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的 0.1万元 。
十二、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1)采购单位: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290号;
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0513-85797072。
(2)城东片区代表单位:澳门金少误乐堵城;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国胜路199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8021698589。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十三、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
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公告期是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www.chongchuan.gov.cn)、崇川教育网(http://www.ntccjy.com/)通知公告栏”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敬请留意。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